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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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 Zhongke Technical Services (Shenzhen)Co., Ltd ",简称"CST")是中国领先的独立商检机构,也在食品接触材料、包装材料检测方面具备专业资质,是商务部和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合推荐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机构。

  可依据中国(GB)、欧盟(EU 1935/2004/EC)、美国(FDA 21CFR)、德国LFGB(LMBG)、法国(DGCCRF)、英国(UK SI 898 : 2005)、意大利(ItalianDecre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DM or DMH)、韩国(KFDA)、日本标准,对多种食品接触材料提供测试服务。


产品范围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

  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料容器、塑料包装袋/膜等

  厨房家电:燃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

 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安抚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


产品详情
REACH-SVHC法规

REACH-SVHC法规

联系人: 钟经理
联系方式: 13538113533
产品详情

 欧盟REACH法规((EC)No 1907/2006)全称“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一项法规,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法规取代了(EEC) No793/93、(EC) No 1488/94、76/769/EEC等欧盟法规或指令,成为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统一预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规。该法规的实施,严重影响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对欧盟产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机电、纺织、印染、橡胶、塑胶、玩具、家具等行业的产品。


|REACH法规主要内容

1、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2、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为了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为了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3、授权(Authoris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

4、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配置品或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REACH法规的责任和义务

1、物质/配制品

 除REACH另有规定外,无论自身还是在一种或多种配制品中数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年的欧盟境内的物质,任何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提交注册。

2、物品

 (1)若产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物质,且该物质年出口量大于1吨,需要进行注册。

 (2)若产品中不含有意释放物质,则需要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

  a若产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无需通报和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但是如果进口商或消费者要求,则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

  b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信息传递通常包括SDS安全数表等;

  c若产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点击查看SVHC通报要求;

  d应消费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该收到请求的45天内,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3)物质限制,即REACH法规附件XVII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工作内容。


|企业如何符合REACH

1.确保出口量超过1t/y的化学物质被注册,企业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功递交化学物质的注册卷宗之后,可获得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注册号码。

2.对物品进行SVHC和附件XVII限制物质筛查,在产品中SVHC超过限量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供应链信息传递,并确保产品中有害物质不超过法规限定要求。进行SVHC测试或者附件XVII限制物质测试并获得测试报告是最通用的手段。


候选清单更新

  自2008年10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首次公布第一批SVHC候选清单,截止至2017年1月12日,SVHC候选清单物质已更新16次。包括多种无机物和有机物,应用遍布各个行业。

1、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2、SVHC第二批清单(13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3、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4、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5、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6、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7、SVHC第七批清单(13项)于2012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8、SVHC第八批清单(54项)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9、SVHC第九批清单(6项)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10、SVHC第十批清单(7项)于2013年12月16日正式公布生效。

11、SVHC第十一批清单(4项)于2014年6月16日正式公布生效。

12、SVHC第十二批清单(6项)于2014年12月17日正式公布生效。

13、SVHC第十三批清单(2项)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14、SVHC第十四批清单(5项)于2015年12月17日正式公布生效。

15、SVHC第十五批清单(1项)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16、SVHC第十六批清单(4项)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公布生效。


 截止2017年1月12日,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清单共16批 REACH 17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