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接触材料 1935/2004/EC
2005年起,欧盟最新颁布针对与食品接触物质的指令2004/1935/EC 全称: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on materials and articles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 and repealing Directives 80/590/EEC and 89/109/EEC」,欧洲1935/2004号规定是一项关于与食品进行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和电器的规定,它将于2006年10月27日起强制执行。自此出口欧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必须符合1935/2004/EC相关标准的规定
1935/2004/EC简介
1、在2005年前, 欧盟食品级指令是 89/109/EEC (通用) 和80/590/EEC (食品级标签)。
2、1935/2004/EC正式推行,涵盖了与食品接触材料类别和食品级标签要求。
3、1935/2004/EC是一个框架法规。
EU Regulation No. 1935/2004规定的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设定可预知的使用条件,保证产品上所用的各种材料不会危害人类健康。
2、所有产品只能使用经欧盟委员会同意使用的成分 → 许可(成分)列表
3、用于包装食品的产品(材料)不能引起食品中成分的改变。这些产品(材料)同样不能引起食品的感官改变–例如:影响食品的气味(氨气), 影响食品的外观(颜色迁移),还有影响食品的味道(醛类苦味)。
4、可追踪体系
5、控制材料和物质的生产,有缺陷产品的召回,消费者信息的传达和责任的溯源
1935/2004/EC法规针对的产品范围:
1) 餐具:金属餐具、塑料餐具、木制餐具、一次性餐具等等。
2) 厨具: 砧板、调味罐、不锈钢锅、不粘锅、铁锅、搪瓷锅等等。
3) 炊具: 蒸笼、铲、勺等等
4) 保温容器:不锈钢保温杯、保温壶,保温瓶等等。
5) 厨用小家电:搅拌机、打蛋机、咖啡机等等。
1935/2004/EC法规针对的国家:
1935/2004/EC是一个框架法规,欧盟成员国至今有:奥地利、德国、荷兰、比利时、希腊、葡萄牙、丹麦、爱尔兰、西班牙、芬兰、意大利、瑞典、法国、卢森堡、英国、塞浦路斯、立陶宛、捷克共和国、马尔它、爱沙尼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27个国家,其中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有自己国家当地法规,除符合欧盟食品级指令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要求外,还需要符合德国(LFGB)、法国(DGCCRF)、英国(UK SI 898 : 2005)、意大利(Italian Decre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DM or DMH)当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