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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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 Zhongke Technical Services (Shenzhen)Co., Ltd ",简称"CST")是中国领先的独立商检机构,也在食品接触材料、包装材料检测方面具备专业资质,是商务部和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合推荐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机构。

  可依据中国(GB)、欧盟(EU 1935/2004/EC)、美国(FDA 21CFR)、德国LFGB(LMBG)、法国(DGCCRF)、英国(UK SI 898 : 2005)、意大利(ItalianDecre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DM or DMH)、韩国(KFDA)、日本标准,对多种食品接触材料提供测试服务。


产品范围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

  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料容器、塑料包装袋/膜等

  厨房家电:燃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

 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安抚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


产品详情
欧盟SVHC高度关注物质

欧盟SVHC高度关注物质

联系人: 钟经理
联系方式: 13538113533
产品详情

欧盟SVHC高度关注物质

       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严格来说并不属于REACH法规附件中包含的物质清单,而是作为REACH法规下的授权物质清单的一份候选清单存在。


       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将被加入SVHC清单: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产品中含有SVHC时,企业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 在物品中SVHC质量百分比>0.1%时,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 通报义务:

         1)在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中的SVHC,单种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的,则需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
         2)在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中的SVHC,单种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的,则需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

  • 物质被同时列为授权物质的,需要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在欧盟继续贸易和使用;

  • 物质被同时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中的,需要满足限制的相关要求。


|SVHC、授权物质清单及限制物质清单的区别与联系


SVHC清单

授权物质清单

限制物质清单

在REACH法规中的章节

附件XIV

附件XVII

物质特性

 CMRCMR1/2类物质;PBT;vPvB;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同SVHC

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物质

物质数量  
(截止至2016.12.13)

共计15批169项

共计4批31项

共计63项

物品中含有该物质时企业的义务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向ECHA通报;或在供应链上传递所含SVHC的信息

物质的使用和投放市场需进行授权,授权要求不适用于已用于产品中的物质。

需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相关要求

与其他清单的关系

是授权物质的候选物质

授权清单物质同时属于SVHC物质;授权物质在日落之日后,可能被考虑加入限制物质清单

附件XVII中的物质可能同时列在授权物质清单或SVHC清单



|SVHC清单发布历程

  • 2017年1月1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六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16批清单)

  • 2016年6月2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五批清单1种物质(SVHC第15批清单)

  • 2015年1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四批清单5种物质(SVHC第14批清单)

  • 2015年6月1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三批清单2种物质(SVHC第13批清单)

  • 2014年1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二批清单6种物质(SVHC第12批清单)

  • 2014年06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一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11批清单)

  • 2013年12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十批清单7种物质(SVHC第10批清单)

  • 2013年6月3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九批清单6种物质(SVHC第9批清单)

  • 2012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八批清单54种物质(SVHC第8批清单)

  • 2012年6月1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 第七批清单13种物质(SVHC第7批清单)

  • 2011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第六批清单20种物质(SVHC第6批清单)

  • 2011年6月2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第五批清单7种物质(SVHC第5批清单)

  • 2010年12月1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SVHC第四批清单8种物质(SVHC第4批清单)

  • 2010年6月1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定将8种物质列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3批清单)

  • 2010年3月30日,REACH法规的主管机构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将丙烯酰胺列入高关注物质。

  • 2010年1月13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认14种物质被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2批清单)。

  • 2008年10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认15种物质被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1批清单)。


       含有SVHC的产品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随着REACH的实施进展,ECHA(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陆续公布多批次SVHC清单,企业需要持续关注。中科检测可按照最新的SVHC清单为企业提供分析测试服务,提供咨询、检测、认证一站式全面解决方案。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